(一)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和行政法规,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(二)切实遵守《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》(中内协发[2003]2号),遵守审计人员纪律,做到依法审计、严格执纪、客观公正、清正廉洁。
(三)负责校内财务收支审计、专项审计(调查)工作,编制工作底稿,及时完成审计报告、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处理决定。
(四)对已审财务收支审计项目,检查审计处理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。
(五)参加对大宗物资(设备)、基建维修工程的验收。
(六)委托社会审计机构,对基建、维修等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。协调组织社会审计机构、施工单位,进行现场测量、核对工程量等,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等。
(七)对审计过程中获得的秘密,负有保密的义务。
(八)负责审计报表、相关资料的报送,及时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等管理工作。
(九)对学校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审定,使用和管理学校合同专用章。
(十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